怀特商业广场地下停车场拒收现金,当前只能使用手机微信支付,这让许多司机感到不方便。除此以外,万达广场地下停车场虽能使用现金和手机支付,但一位收费工作人员没备好零钱。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槐岭路附近、中山东路附近、育才街附近的三家停车场和部分商户,均支持现金和手机支付。律师表示,怀特商业广场地下停车场拒绝收取现金的行为不仅不利于支付方便,还违反了法规规定。省消协称,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商家在推行无现金支付等功能时,应当充分了解消费者的接受程度,考虑各类消费人群的需求。
停车场出口的提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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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收费不近人情
近日,不断有市民反映,位于槐安路与育才街交叉口西北角的怀特商业广场地下停车场拒收现金。这一规定让许多当时手机没电、网银没钱或流量已超额的市民叫苦不迭,其中不乏一些上了岁数、不愿使用手机支付的老司机。“这种做法既损害了人民币现金的法定地位,也剥夺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从事广告设计的30多岁的刘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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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一些收费员 只能手机支付
昨日,记者先后来到了多家停车场和商户进行暗访和调查。
昨日上午,记者首先来到了怀特商业广场地下停车场。该停车场只有一个双向两车道的出口和入口,入口处并没有摆放“拒收现金,只能手机支付”的提示牌或有关标语。一进入停车场,不少微信支付的流程图和语音播报便接踵而来,但也未明确表示拒收现金。当行驶至停车场出口附近的时候,远远看去,两块醒目的蓝色提示板分别摆放在两个出口旁。将要驶出停车场的车辆在其中一个出口处排起了长队。
记者发现,排起长队的这个出口之所以久久未能有车辆驶出,是因为第一位女车主在用手机扫码支付停车费时出现了问题。女车主面对后面车辆的鸣笛催促,面露难色,她焦急地询问道:“这怎么支付啊,后面的车也一直催,我都急坏了。”在记者的帮助下,这位女士成功付款驱车驶离。据了解,这位50岁左右的女士第一次来此停车,也是第一次使用手机支付,对相关的流程还不太熟悉,这才耽误了些许时间。
大约20分钟后,相同的情况再次发生。一辆蓝色轿车停在出口处,久久未能成功支付停车费,后面渐渐排起了长龙。车主李先生探出头来与停车场工作人员沟通:“可以收现金吗,手机没电了,没有办法支付啊!”李先生着急中透露着无奈。“不好意思啊,先生,我们这儿不收现金。”情急之下,李先生不得不下车,向后面的一位女车主寻求帮助。只见李先生从后面的白色车中拿出了一部手机,一路小跑至扫码处进行扫码,又急忙跑着将手机送回。“唉,这也太死板,太不人性化了吧!”李先生抱怨道。
记者通过停车场的一位工作人员了解到,该停车场全部采用手机支付的方式已有10余天了,也因此走了一批停车场收费员。“辞退一些员工,为了节省成本呗,现在确实不能收现金,只能使用微信支付,支付宝暂时还不行。”这位工作人员称。
工作人员表示只能扫码支付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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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现金但不备零钱 收费员无法找零钱
昨日10时30分,记者又驱车来到建华南大街与槐安东路交叉口附近的万达广场地下停车场暗访。从停车场入口进去,就看到了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收费亭,收费亭的窗户为深黑色不透明玻璃,从外向里看,根本看不到是否有收费员在收费亭进行收费。收费亭的周身,许多地方贴有“扫码交费”的标识,其中“本车场推荐手机交费”的字体最大,位置也最醒目。记者看到该表述,并未明确说明拒收现金,便放心地将车驶入。
30分钟之后,记者再次来到该地下停车场,打算驱车驶离,到达收费口时,收费员先是进行了简单的问候,当记者掏出5元钱准备交停车费的时候,收费员看到还需要找3元钱时,面露难色,她要求手机支付或者支付零钱。记者对收费员说,由于一些原因,不能进行手机支付,身上也没有2元零钱。她不耐烦地说:“我在这个出口刚刚上岗没多久,没有零钱,反正我这里是一个‘子儿’也没有!”
最终,在附近车主的帮助下,记者完成付款,并向收费员询问为何收取现金不备零钱,收费员瞥了记者一眼,对提问则置若罔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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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停车场和商户现金和手机支付均接受
临近中午,记者又来到石市体育大街和槐岭路交叉口西南角附近的怀特文化茶城停车场走访,车辆有序地驶入和驶离,并未发现“拒收现金”的情况。收费亭中的一位收费员告诉记者,该停车场现阶段只能接受现金,损坏的硬盘已送往厂家进行维修,等相关的扫码交费系统修缮完毕后,现金交费和手机支付将会同时进行,目的就是方便大家,让车主选择支付方式。
13时许,记者进入休门街一家餐馆进行消费,等到结账时,记者询问是否接受现金的时候,老板回应:“收,为什么不收。虽然现在手机支付方便了,但是也不能拒绝现金啊,采用多种付费方式,大家也都方便。”老板欣然接受了记者递过去的现金,并找了零钱。
随后,记者沿路调查并探访了烟酒店、文具店等多家商户,并没有“拒收现金”的行为。虽然有些商家更愿意接受扫码付款,但是对于现金也不拒绝。
此外,位于育才街附近和中山东路附近的两家停车场,也都接受现金和手机支付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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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拒收现金违反法规规定
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的宁艳玲律师表示,怀特商业广场地下停车场拒绝收取人民币现金的行为不仅不利于客户的支付也违反了法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之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因此,根据此规定,停车市民可以直接支付人民币。鉴于该地下停车场不收取现金的行为并不会因为交涉而直接改变,市民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举报,通过行政手段要求该停车场改变此规定,同时保持现金在日常生活中的正常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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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协:
强行推行唯一的服务方式涉嫌强制交易
省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廉莙说,随着时代的发展,商家在推行无现金支付等功能时,应当充分了解消费者的接受心理,考虑到各类消费人群的认可,消费者应该有自主选择权。商家推行相关服务,必须事先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在了解服务方式后,如果消费者不愿意接受,完全可以拒绝商家提供的服务。
廉莙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如果企业或商家向消费者强行推行自己的一项服务方式,同时又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其它的服务方式,这种“一刀切”的行为,就涉嫌强制交易,同时也违反了法律。企业和商家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制定相关措施时要考虑到公众意见,不能逃避责任。如果消费者认为对方服务损害了自己的权益,要留存好相关口头或书面及第三方证据,到相关职能部门投诉和维权。
文/本报记者 刘琛敏 通讯员 张子叶 图/本报首席记者 李青
编辑 静静 责编 卡卡
怀特商业广场地下停车场拒收现金,当前只能使用手机微信支付,这让许多司机感到不方便。除此以外,万达广场地下停车场虽能使用现金和手机支付,但一位收费工作人员没备好零钱。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槐岭路附近、中山东路附近、育才街附近的三家停车场和部分商户,均支持现金和手机支付。律师表示,怀特商业广场地下停车场拒绝收取现金的行为不仅不利于支付方便,还违反了法规规定。省消协称,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商家在推行无现金支付等功能时,应当充分了解消费者的接受程度,考虑各类消费人群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