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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现暴力接亲 律师:“婚闹”过度要承担法律责任

11月18日,深圳一段暴力砸门接亲的视频在网络热传,视频中一男子手持铁锤朝新娘家玻璃门猛砸数下,身边不停有人起哄欢呼,玻璃门被砸烂碎片四溅,伴娘及摄影师脸部被刮伤。

深圳现暴力接亲 律师:“婚闹”过度要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现暴力接亲导致伴娘脸被划伤。

深圳现暴力接亲 律师:“婚闹”过度要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现暴力接亲。

深圳现暴力接亲 律师:“婚闹”过度要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现暴力接亲。

深圳现暴力接亲 律师:“婚闹”过度要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现暴力接亲。

近日,一段视频在朋友圈热传,视频记录了一段发生在深圳的暴力砸门接亲的过程。事情发生于11月18日,视频中,一男子手拿大铁锤将新娘家门砸烂,摄影师和新娘姐妹团脸上“挂彩”。

警方人士称,事情发生在深圳松岗,但接亲的人是沙井人,“这是沙井一带的风俗。”

这种接亲方式实在令人不寒而栗!但不少地方的确还存在各种婚礼恶俗,很多人都表示反感。

但也有些人称这是一种结婚风俗,都是闹着玩的。你怎么看呢?

深圳现暴力接亲 律师:“婚闹”过度要承担法律责任

网友热议深圳现暴力接亲事件。

对此,网友纷纷表示“婚闹的意义在哪里?”“这样的结婚现场不是喜事简直就是灾难”,并呼吁“请拒绝婚闹”。

“婚闹”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来源:温州晚报

新人办婚礼本是件快乐的事情,然而,一场不完美的婚礼,却给新人和他们的亲朋好友带来不愉快。这几天,“律师零距离”微信公众号收到一些关于办婚礼引发的法律问题。

本期《读者律师麻辣问答》,我们请晚报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洋解答这些问题,并提醒大家如何在婚礼这件事上树立法律意识,出现问题后理性维权。晚报记者 张银燕

A“婚闹”行为可能触犯哪些法律

市民王女士:最近网上流传一则婚闹视频,伴娘被控制在车内拍照。看完后我想到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有一次闺蜜结婚,叫我当伴娘。新郎家的亲戚往我们伴娘的头上、身上喷了很多塑料泡沫,当时我边上正好生了一堆迎新娘的火。火碰到塑料后一下子串到我头上,把我的头发都烧了。那晚我强忍欢笑吃完了酒宴,可是回家后一直闷闷不乐。我想问一下,“婚闹”行为可能触犯哪些法律?

律师解答:婚闹习俗自古而有之,本意是亲戚朋友为新婚夫妻送上祝福,因此婚闹需适度,否则婚闹者将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而那些假借婚闹之名猥亵、侮辱新娘、伴娘甚至奸污新娘、伴娘的,势必将遭到法律的严惩。现根据婚闹造成的不同后果分析如下:

1、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婚闹者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如果“婚闹”中的整人游戏出现了意外致人伤害达到重伤或死亡的,那么游戏的策划人除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将承担刑事责任,其涉嫌的罪名分别是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

3、《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如果婚闹者假借“婚闹”之名,违背新娘、伴娘的意志,对新娘、伴娘采取扣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等行为或是下流动作、淫秽语言进行调戏的,都可能构成强制猥妇女罪。

4、如果灌醉新娘、伴娘或利用新娘、伴娘醉酒,借机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则构成强奸罪。

B婚礼停电一个半小时,酒店怎么赔

市民黄先生:5月份是我和妻子喜结连理的日子,婚宴在中午11点正式开始,开始10分钟后场地突然断电,导致一片漆黑,婚礼现场也随之混乱起来。发生断电问题后酒店没有启动应急灯,也没有采取其他应急措施,导致婚礼流程无法继续进行。断电时间持续一个半小时,宾客纷纷离席,婚礼草草结束。我想问一下,可不可以要求酒店返还1.8万元的服务费,并赔偿5万元精神损失。

律师解答:可以要求,但金额不一定得到全额支持。

从酒店而言,其应配备应急设备以保障正常的服务,但其在为黄先生提供婚礼服务时,竟然不采取任何应急措施导致婚礼无法正常进行,显然酒店方存在重大过错。对于因酒店过错导致黄先生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酒店作为侵权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以合同关系而言,酒店未能按约提供服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在本案中,存在侵权之诉与违约之诉的选择,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侵权之诉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而违约之诉是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来确定赔偿的金额,而且一般此类合同不会对酒店的违约责任作出详细的约定,所以黄先生可提起侵权之诉要求酒店赔偿经济损失即已支付的服务费和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结合酒店的过错及其已提供的服务来确定经济损失赔偿的数额,同时因婚礼对个人而言存在重大意义,婚礼不能正常举行势必对黄先生的心理造成负面影响,法院应当会酌情确定精神赔偿的数额。

C被婚礼爆竹炸伤索赔遭拒怎么办

市民周女士:去年11月,我小区的一个邻居结婚。那天我下楼的时候,办喜事的爆竹蹦到了我身上,造成我鼓膜穿孔、传导性耳聋、软组织损伤。现在邻居只付了我的医疗费,但是我觉得她还应该赔偿我的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衣物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却被拒绝,我的要求合理吗?

律师解答:周女士的要求是合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当然因侵害造成的衣物损失也应当由侵权人承担。

因此,周女士应当在治疗终结后申请司法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等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如构成伤残等级的,法院对其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也会支持的。

D婚礼录像有瑕疵可以索赔吗

市民刘先生:我去年结婚,当时跟摄影师就婚礼摄像一事达成口头协议,约定摄影师在婚礼现场为我全程摄像,并制作录像视频,我付了1500元的服务费。婚礼结束后,我发现婚礼录像由数十段长短不一的视频组成,还掺杂着他人的婚礼录像,另外还有相当一部分视频不能播放。现在我跟摄影师就损害赔偿协商不成,想问问法律上我能获得赔偿吗?

律师解答:与婚礼遭遇停电的黄先生一样,刘先生可因摄影师的过错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以获得合理的赔偿。但从这两起事例来看,新人在准备婚礼时可要擦亮双眼,谨慎选择婚宴场所、婚庆公司,对于双方签订的协议更是马虎不得。

比如新人在确定婚宴场所时,要慎重选择举办婚宴的酒店。要与酒店签订书面协议,在签订协议时要把婚宴的具体时间、规模、场地设施、价格、突发状况处理等承办婚宴的具体问题一一落实。如遇格式合同,则要详细询问协议细节,并对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侵权等赔偿事宜尽量作出明确约定,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同时也保证在发生违约、侵权的事宜后能够顺利进行维权,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而婚庆公司也应当选择正规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并且与婚庆公司订立书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婚庆服务、迎娶新娘、婚宴举办、婚礼录像等各个事项,确保婚庆公司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相关链接

伴郎婚闹涉嫌猥亵伴娘被查获

6月8日,一条题为“疑似婚闹伴娘被袭胸猥亵”的视频在网上流传。

西安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发微博,向网友征集破案线索,昨天凌晨,视频中涉嫌猥亵伴娘的两名男子被西安警方查获。

经查,6月3日11时许,伴郎胡某某(男,21岁)和陈某某(男,19岁),在西安市长安区斗门镇参与婚庆活动途中,在一台婚车后排座位处,对伴娘进行搂抱、摸胸等行为,被车内副驾驶座位人员拍摄,该视频经多个微信群转发,后被发布在微博上。

目前,视频中涉嫌猥亵的两名男子正在接受警方调查,伴娘及其他当事人也正在配合警方做进一步调查并说明,警方表示将依法妥善处理。

扒衣服、砸鸡蛋、扔下海,“闹婚”让人直呼不敢结婚,律师提醒——

“闹婚”过度要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大众日报

深圳现暴力接亲 律师:“婚闹”过度要承担法律责任

“闹婚”现象如今在日照也非常普遍,扒衣服、砸鸡蛋、扔下海成了婚礼的常见项目。图为一位新郎在迎亲过程中饱受亲友“摧残”。 (资料片)

近日,滕州的一场婚礼中,新娘子刚下婚车,被迎亲的几个伴郎在嬉闹中扔到了半空,却没有接住。于是喜剧变悲剧,新娘后脑勺着地,昏迷不醒。后经抢救才醒过来,在医院打了好几天针才出院回家。记者调查发现,其实类似“闹婚”在日照也非常普遍,扒衣服、砸鸡蛋、扔下海成了婚礼必备项目,也曾因“闹婚”追逐过程中发生过车祸。律师提醒,“闹婚”一定要适可而止,造成伤害的可追究民事赔偿,严重的还要追究刑责。

本报记者 从春龙 董卿

直击:

大冷天新郎被扔下海

11月2日,按老黄历是个结婚的好日子。这一天市区几乎所有承接婚宴的酒店都爆满,公园里、海边满满当当的都是婚车。

日照人结婚,在喜宴之前都习惯在市区的主要“景点”录录像,留下当天的美好回忆。一般的路线是碧霞湖畔、市政府广场、植物园和万平口。记者发现,在碧霞湖、市政府广场录像时,还是比较规矩的,但在快录完植物园的镜头时,一般伴郎开始有所行动了,这个时候新郎被扒掉西装、皮鞋的可能性比较大。记者看到有一位新郎被扒得只穿着红秋裤,被几个年轻人拿着小树枝抽打着,还被要求做出各种不堪的动作。有一位新郎直接被四个人抬着四肢往树上撞。

而到了海边,“闹婚”的重头戏也来了。在日照结婚,常见的项目是新郎被扒得只剩下内裤然后扔下海。11月份的日照海滨,凉风习习,海水冰冷刺骨。记者在海边看到,一位新郎被逼无奈之下,下到海水刚没到大腿,便妄图过关,没想到被人一脚踢翻,整个人浑身湿透才作罢。上来之后,嘴唇都冻得发紫,新娘子面带怒色,忙着给披衣服。

录完像接新娘回家,到了楼下,又是一道难过的坎。记者的一个朋友,曾经被人砸了四五斤鸡蛋和洒了一包面粉,整个人浑身的鸡蛋黄,已经看不清脸了,才算过关。回到家洗了半个多小时还有一身的鸡蛋腥味。

作婚礼跟拍的刘先生可谓见多识广:“还有更过分的:有的新郎穿着丝袜,戴着文胸,敲着锣‘游街示众’,还有的直接被扒得只剩内裤用胶带绑在了树上。各种花样,层出不穷。”

当事人:

很生气,又不能翻脸

“结完婚那两天简直是个噩梦,连单位都不敢回了,都在笑话我,我爸都气病了。”赵丰(化名)提起去年自己举办的婚礼,仍然心有余悸。结婚那天,他被一帮“损友”逼着穿上红丝袜,身上写着“我是流氓”,拿绳子绑着脖子在万平口“游街”。没想到,第二天,自己的照片被发到了网上,红遍了网络。

“单位QQ群里也炸了窝,到处都是我出丑的照片。”赵丰在一家大型国企上班,公司几千人都知道了他的光辉事迹,自己电话都被打爆了,都说你可出名了。耿直的父亲也从亲戚嘴里得到了消息,气得差点犯了心脏病。

“好好的一个婚礼,最后搞得心里这么堵。当时闹的时候,其实我是很生气的,但这么喜庆的日子,真不好翻脸,惹得大家尴尬。”他也知道大家是图个热闹,但确实有点过分了。

赵丰的想法代表了绝大多数新人,碍于面子,只能忍着。市民张女士说,在植物园、万平口这样的公共场合,有些玩笑确实过分了。尤其一些“闹婚”往往都跟性暗示有关,有一次带着女儿参加婚礼,现场尽是黄段子,玩的游戏也多跟“性”有关,张女士感觉很尴尬,只得带着女儿中途退场。以后,她就很少带女儿参加这种场合了。

“日照是个旅游城市,全国各地的游客那么多。‘五一’‘十一’假期的时候,海边尽是穿着红裤衩跳海的新郎,确实不雅,对咱们城市形象也不好。”张女士说。

律师:

“闹婚”过度将被追责

“闹婚”引发悲剧,在各地屡见不鲜。无论最后当事人是否追究赔偿,本来挺喜庆的婚礼肯定会不欢而散。

2007年,岚山区一对新人被“闹婚”的亲友推搡到了公路上,恰好被一辆拖拉机撞伤。新郎徐某于当日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所受人身伤害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岚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徐某在非本人意愿的情况下,被婚礼参加人员推搡嬉闹而致交通事故,因无法明确具体的推搡人而导致无法判定责任承担人,徐某只好放弃诉讼请求。

2013年9月,日照市民靳先生结婚当天在梦幻海滩拍照留念,却被朋友们强行摁到柱子上,用绑带绑了起来,双脚离地。伙计们逼他唱歌,还有人拿棍子往新郎的腰上敲了一下,新郎一声惨叫,原来正好打在了腰椎上。大家以为他是装的,没当回事。靳先生忍痛坚持举行完婚礼,婚礼结束后到日照一家骨科医院一检查,发现腰椎错位,住了一个多月院,花了2000多元。

山东舜铭律师事务所的王名成律师说,“闹婚”本来是图个热闹、增添喜气,在以前性教育缺失的年代也起到了一定的性启蒙作用。但是近些年出现的一些“闹婚”引发的案件,却远远超出了道德的法律的界限。

“如果在‘闹婚’过程中造成新郎新娘的健康权受到损害,当事人有权要求民事赔偿。比如受伤,就可以依法要求务工、医疗、护工、伤残等赔偿。当然,一般‘闹婚’的都是亲戚朋友,有时候出了事也抹不开面子。”王名成说,如果“闹婚”闹大了,发生了侮辱、猥亵,甚至强奸、导致当事人死亡的,还要追求其刑事责任。所以在“闹婚”的时候,一定要适可而止,把握好度,千万不要让喜剧变成悲剧。

西安婚闹遭猥亵伴娘放弃追责 律师:量刑或从轻

来源: 封面新闻(成都)

深圳现暴力接亲 律师:“婚闹”过度要承担法律责任

(原标题:西安婚闹遭猥亵伴娘放弃追责 律师:获谅解量刑或从轻)

6月8日,一条“疑似婚闹伴娘被袭胸猥亵”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引发关注。据西安警方通报称,视频中涉嫌猥亵的两名男子已被警方查获,伴郎胡某某(男、21岁)和陈某某(男,19岁)在沣东新城斗门街办参与婚庆活动中,在一辆婚车后排座位处,对伴娘进行搂抱、摸胸等行为,持续大约3-5分钟。而据当地媒体报道,由于和两名男子认识,伴娘并不打算追究两名男子责任。

该事件引发网友广泛关注,针对伴娘的回应,一些网友表示无法理解,也有网友呼吁即便伴娘不追责,也应该给予两男子相应处罚。对此知名维权律师、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晔律师认为,即便被害人谅解仅仅意味着量刑可能会从轻,并不是完全逃脱法律制裁。

回顾

疑似伴娘被袭胸

当事人:因相互认识,故不打算追责

近日,一条“疑似婚闹伴娘被袭胸猥亵”的视频在网上传播,视频长51秒,两名男子和一女子在车辆后排,男子分别坐在一位疑似伴娘身边,对其袭胸脱衣,该女子喊叫并试图咬住其中一男子手臂,均未能阻止他们。最后,两名男子还将女子裙子掀开,称要脱掉其内衣。从女子的表情来看,她非常痛苦且反感,极力想阻止两名男子。

该视频引发极大关注,西安警方很快介入调查。10日凌晨,视频中两名猥亵伴娘的男子被警方查获,据警方透露,,伴郎胡某某(男、21岁)和陈某某(男,19岁)在沣东新城斗门街办参与婚庆活动中,在一辆婚车后排座位处,对伴娘进行搂抱、摸胸等行为,持续大约3-5分钟。

据当地媒体报道,由于和两名男子认识,伴娘并不打算追究两名男子责任。据称视频对伴娘及涉事男子造成巨大心理负担,对那场婚礼的男女主角也非常尴尬。目前此事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评论

网友各持己见 有人呼吁“婚闹入刑”

针对伴娘“不追责”的态度,网友看法不一。有人表示理解,认为伴娘可能不得不向周遭舆论妥协;也有人很气愤,认为即便女方不追责,如此低俗的行为也应该受到惩罚。

桥下流过一群鸭:婚闹入刑!!!

最想遇见:那能有什么办法,肯定一堆认识人劝女孩,不就摸了几下吗?有什么大不了的也不少块肉。无疑女孩是最大的受害者,一肚子委屈也只能咽下去。姑娘,以后可别给别人当伴娘了。

律师叶雪飞:根据视频记录,两名男子已经涉嫌强制猥亵罪,该案属于公诉案件,只要公安机关立案受理,不以受害人不追责而撤销。受害人不追责可以认为是对嫌疑人行为的谅解,只能影响量刑,不影响定罪。

追卓--轩:强奸不打算追责就可以吗?犯罪就是犯罪,并不是受害者说了算的。认定了犯罪事实,受害人是否追责那都是犯罪。求情可以轻判。互相认识就公然猥亵,以后更多这种事情。

张鈤鑫:必须重判!这不是你乐不乐意的问题,已经公开化了给社会造成什么影响?必须给全国脑残来个警钟!让脑残们都补补脑!

律师

获谅解量刑或从轻 并非完全逃脱法律制裁

那么,伴娘不追责是否意味着这两位“无法无天”的男子就可以免于处罚呢?知名维权律师、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晔律师认为,即便被害人谅解仅仅意味着量刑可能会从轻,并不是完全逃脱法律制裁。

陈晔说猥亵妇女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它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而强制猥亵、侮辱罪属于国家公诉案件,被害人谅解仅仅是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并不是就会逃脱法律制裁。而针对网友所说“婚闹入刑”,陈晔认为既然刑事法律已经规定了强制猥亵、侮辱罪,一般性违法行为也有《治安处罚法》进行调整规定,故没有必要再特别设定一个“婚闹罪”。

这一点也得到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的认同。根据相关条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婚闹习俗本意是对新人的祝福,但超过道德底线的恶俗,不仅违反公序良俗,还可能触碰法律底线,甚至构成犯罪,”刘瑶说,公安机关在发现违法行为时,有权主动查处,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调查。

内容简介

11月18日,深圳一段暴力砸门接亲的视频在网络热传,视频中一男子手持铁锤朝新娘家玻璃门猛砸数下,身边不停有人起哄欢呼,玻璃门被砸烂碎片四溅,伴娘及摄影师脸部被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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