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召开案件协作联系会议
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重视发挥监督职能,将监督落实到办案的每一个环节。该院确立了办理精品案件,强化法律监督的思路,将办案与监督放在同等位置,规范使用纠正违法方法,尤其注重加强跟进督促,确保监督落到实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6年3月30日凌晨,丁某在麒麟区麒麟巷“夜猫子”烧烤店里因喝酒与杜某发生争执,杜某打电话让绰号为“小飞机”的人过来帮忙,“小飞机”叫来的四名男子乘出租车到达现场将被害人丁某砍伤后,与杜某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丁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九级伤残。
侦查机关抓获了杜某,在审查起诉案件时,承办检察官发现杜某的讯问笔录存在疏漏,如没有记录杜某的辩解等内容。承办检察官随即启动纠错程序,对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侦查机关纠正违反刑事诉讼规则的错误,经过退侦,检察官发现,由于杜某否认犯罪事实,仅有被害人陈述在卷。
承办检察官立刻要求侦查机关组织抓捕其他涉案人员。此后,检察官及时跟进侦查机关办案进度,督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抓捕工作,并多次到在逃犯罪嫌疑人邱某家中做工作,向其家人阐述法律规定,分析实际情况,让家人劝解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经过承办检察官不断督促案件办理,侦查机关不断加大侦查力度,犯罪嫌疑人杨某、曹某先后被抓获,邱某投案自首。三人到案后的供述证实了杜某邀约他们拿刀到现场就是为了打架。至此,本案证据锁链最终形成,案件终于成功起诉。在证据面前,此前百般辩解的杜某也表示认罪,并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近日,麒麟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杜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完善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