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21时许,朝阳路派出所蜀黍在处理一件纠纷案件时,发现张某有盗窃嫌疑,遂对其审查。
经了解,张某(男,21岁,郧阳区人)于11月1日6时许,在街上晃悠企图寻找赚钱的路子,此时他刚好路过一家网吧,心想何不进去网吧碰碰运气呢?于是乎,张某说干就干,大摇大摆走进网吧寻找“目标”。
找到“目标”后,张某立刻坐在一位正在玩游戏的男子身旁开始进入“熟睡”模式。十多分钟后,张某见该男子被睡神眷顾,便大胆的拿起了男子的手机左看看右看看。

最后,张某小心翼翼地拔掉了男子手机充电线,将手机拿在手里,逃之夭夭。
7时许,从睡梦中醒来的男子发现自己价值500余元的联想手机被盗了,遂报了警。
接报后,蜀黍们立即展开调查。没想到就在前两天蜀黍处理一起纠纷事件时,竟“偶遇”到张某,真可谓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
目前,朝阳路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三日的处罚。
在调查中,办案民警发现自2016年起张某就开始“混社会”,一度也有过向好的心,可是学啥都不努力,自暴自弃后底线一次次失守。为了弄钱吃喝、上网,他多次盗窃。每次被抓后都不知悔改,出来后又继续干“老本行”,据悉这已经是第五次被拘留了。

蜀黍再次提醒广大网民,网吧不是酣睡的场所,在网吧或其它公共场合,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保护随身财物安全,不给小偷可趁之机,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平安朝阳)
11月3日21时许,朝阳路派出所蜀黍在处理一件纠纷案件时,发现张某有盗窃嫌疑,遂对其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