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讯(融媒体记者 马冬胜)今天,衡水冀州交警查获一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其间,该驾驶人不但不配合检查,还辱骂交警。经查,该男子此前刚刚被判处缓刑。
10 月 26 日 15 时许,冀州大队周村中队在 106 国道附近路口进行设岗查车时,一辆车牌号为冀 T3***72 的黑色桑塔纳在距离交警检查点 50 米处突然减速停车,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 并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等。当该车驾驶人摇下车窗后发现其脸色绯红,车内飘出浓烈酒气,执勤民警怀疑其涉嫌饮酒驾驶,在民警欲要将其带回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时,谁知男子拔腿就跑,民警立即将其控制,男子躺在地上不起来,口中还说出辱骂交警的言辞。为了准确知晓该驾驶人的血液酒精含量,民警将其带到医院抽取血样并送至衡水市鉴定中心检验,经检验该驾驶人的血液酒精含量为 190.77mg/100mg,属于醉酒驾驶。
当民警对该男子身份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名叫张某,冀州周村人,今年 8 月 4 日,张某因变造身份证件罪被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判刑 6 个月,缓刑 10 个月。目前,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 对张某处以刑事拘留。
(编辑:刘青)
燕赵晚报讯(融媒体记者 马冬胜)今天,衡水冀州交警查获一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其间,该驾驶人不但不配合检查,还辱骂交警。经查,该男子此前刚刚被判处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