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曲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经过主办法官释法明理,耐心细致调解,终于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2015年7月,赵某与陈某一起在外打工,赵某驾车外出时,陈某乘车,不慎发生交通事故,致陈某二级伤残。陈某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赵某赔偿陈某近40万元,赵某未履行判决,双方从昔日好友变成“仇家”。
曲阳法院执行二庭受理了该执行案件。主办法官依法将赵某拘传至法院,最初赵某情绪十分激动,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且自己家庭条件较差,40万元的巨额赔偿款,根本无法履行。经过主办法官耐心解释做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陈某同意赵某分批分期履行。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情况,本院依法为陈某申报了司法救助,同时积极与当地村委会、乡镇联系,帮助陈某申报了农村低保。主办法官经常走访当事人,了解履行进展,对陈某进行帮扶,促使赵某主动按期履行。
近日,河北省曲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经过主办法官释法明理,耐心细致调解,终于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