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有一句老话“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我们也遇到了这样一对夫妻。
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案件:李芳和刘鹏原本是一对恩爱夫妻,虽然日子过得平淡一点,好在两人相亲相爱,也在努力奋斗。丈夫是名快递员,为了多挣点钱更是没日没夜的工作。结果天有不测风云,丈夫在送货路上出了车祸导致残疾,原本开始越来越好的家一下子又陷入深渊。妻子李芳思前想后出于各自原因决定离婚。并要求丈夫把车祸赔偿金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开她一半,丈夫不同意,于是她把丈夫告上了法庭。
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津贴、营业收入、知识产权等,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主要是对受害人未来生活损失的一种填补,也是其维持未来生活的一种保障,具有人身的专属。依据《婚姻法》第18条第二项规定为夫妻双方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民间有一句老话“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我们也遇到了这样一对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