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驾驶人夏某及其非法驾驶的面包车。祝隽 摄
扬子晚报王10月15日讯(通讯员 祝隽 记者 陈咏)今天下午,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名严重违法驾驶人,该男子累计计分高达70分、驾驶证未审验,仍驾驶面包车上路行驶。如此高的计分,在当地第一次出现。
江都交警大队仙女庙中队滕斌中队长告诉记者,驾驶人姓夏,30多岁,当地人。驾驶证近两年未审,面临被注销。接受正常检查时,夏某称驾驶证未携带,上网检查发现已呈锁定状态,没有年审,严重超分。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表示,机动车驾驶证计分满12分,不能再驾驶车辆。计分满12分后应当怎样处理?警方给出办理程序:1、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证暂扣凭证,在15日内到车管所受理窗口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满分教育通知书。2、按时参加满分教育学习,学习结束领取“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3、携带身份证明和“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按时参加“科目一”考试。4、考试合格后,领取机动车驾驶人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1)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第一次达到12分的,预约科目一考试;(2)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含)以上达到12分的,预约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5、参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考试第一次不及格的,可免费补考一次;补考后仍不合格的,按规定重新缴纳不及格科目的考试费用并预约后,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6、凭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到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取驾驶证。编辑:乔金玲
惊呆!男子计分高达70分 驾照未审仍敢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