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被欠七百多万要不回来,乌鲁木齐男子出5万元征集“老赖”线索
新疆晨报讯(记者 李雯 通讯员 任伟伟)悬赏公告让“老赖”无处可藏,市民可化身“赏金猎人”,共同寻找失信被执行人。10月11日,新疆晨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针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发出执行悬赏公告,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将获得3万到5万元奖励金。
乌鲁木齐市民许某经营了一家玉石店,平时喜好结交朋友。2013年5月,经人介绍许某认识了做煤炭生意的陈某,逐渐熟络起来,并开始了生意往来。
同年8月至12月,陈某从许某店里购买了两批玉石,第一批玉石价值518万余元,包括羊脂玉手镯、玉石手把件等70件物品;第二批玉石价值335万余元,包括白玉手镯、金宝玉挂件、玉佛手把件等57件物品。
提货时,陈某均在货品清单上签字,陆续给许某支付货款33万元,但余款820余万元一直未付。多次讨要欠款无果后,2015年,许某将陈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支付货款820余万元及利息69万余元。
没想到自己坐上了被告席,陈某立即归还给许某价值6.4万元的8个镯子。2015年10月20日,在法官的主持下,陈某又交付许某9件玉石,价值共计83万余元。2016年,经法院核实,扣除已交回的玉石货物,法院判决陈某支付许某货款730余万元,货款利息21万余元。
原以为欠款风波能就此平息,但陈某并没有按时还款,而是当起了“老赖”,最终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日,许某向法院提交了悬赏申请书,承诺将执行案款中的3万至5万元用于奖励举报人。
法院批准了许某申请,于9月23日公布了悬赏执行公告。
新疆晨报记者在悬赏执行公告中看到,法院公布了陈某的姓名、住址及身份信息,执行标的为7589881.68元。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该公告已在法院的微信公众平台、全国法院执行悬赏公告平台宣布,“被执行人的银行账号资金、房屋、厂房车辆、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等信息,都可以作为举报线索。”
据了解,今年6月,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乌鲁木齐市首份悬赏执行公告,之后该院执行局接到上百个咨询和举报电话。“部分市民为执行新举措点赞,并咨询悬赏申请的流程;还有市民提供了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的有效线索,协助我们的执行工作。”办案人员介绍说,发布悬赏执行公告的方式发动了群众的力量,有效督促了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提高了执行案款的效率。
悬赏申请书有哪些要求呢?据办案人员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悬赏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二)有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自愿支付悬赏金的承诺;
(三)悬赏公告的发布方式;
(四)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准许。
原标题:被欠七百多万要不回来,乌鲁木齐男子出5万元征集“老赖”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