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陕西山阳县发生一起因非法制造烟花爆竹而引起的爆炸案,爆炸造成17人受伤,其中13人死亡。案件发生后,嫌犯刘某潜逃,警方多方追捕并将其列为部级网上逃犯。2017年9月7日,山阳公安在“一标三实” 信息采集工作中获得信息,一举将潜逃15年的刘某抓获。

2002年11月30日,山阳县户垣镇姬家河村民刘某(男、汉族、生于1970年)非法制造爆炸物引起爆炸,导致17人受伤,其中13人死亡,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案发后,刘某畏罪潜逃,公安机关上网悬赏追捕,在2013年4月全国公安机关涉枪涉爆在逃人员缉捕会战中,该逃犯被公安部列为部督逃犯,市、县公安机关投入大量人力、财力进行抓捕,但一直未能抓获。
2017年9月7日,山阳县户垣派出所民警在“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中获悉刘某秘密潜回家中,立即向县局主要领导汇报。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潘德荣、政委陈军锋当即命令户垣派出所、刑侦大队安排警力实施抓捕,并指令周边的杨地、板岩、色河派出所作策应。抓捕组根据掌握的线索实施围捕,未找到该刘。抓捕组立即开展勘查、调查走访,获悉该刘曾在两个小时前离开抓捕点,民警立即沿刘某逃窜去向跟踪追捕。14时30分,抓捕民警在山阳县姬家河村的通组水泥路上将该刘抓获。

经审讯,该刘对2002年因非法制造烟花爆竹致13人死亡、多人受伤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其案发后逃至杭州,化名毛某,在杭州以给人带路为生,娶妻并生有一女,因近年来科技发展,给人带路难以维持生计,妻子带女儿回了娘家,自己无事可做、无路可走,起了回老家念头,于近日偷偷潜回山阳家中,刚潜回便被公安机关抓获。(江锋 记者 张大鹏)
2002年11月,陕西山阳县发生一起因非法制造烟花爆竹而引起的爆炸案,爆炸造成17人受伤,其中13人死亡。案件发生后,嫌犯刘某潜逃,警方多方追捕并将其列为部级网上逃犯。2017年9月7日,山阳公安在“一标三实” 信息采集工作中获得信息,一举将潜逃15年的刘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