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处理纠纷洞察“假章”“假证”
近日,一起与某投资公司发生的纠纷“闹到”了华阳派出所,报案人请求民警给予调解的帮助。随后,派出所民警给报案人制作笔录材料,并查看了报案人提供的材料,一个细节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合同中所印公章、提供的身份证件似乎有些问题。
民警发现,提供的身份证做工明显粗糙,与真的身份证表面色彩有明显差异,在仔细研究了印章与身份证件后,民警确定身份证件和公章均为伪造,遂对该投资公司员工文某进行了传唤。经过民警的细致侦查,文某伪造公司企业印章、身份证的犯罪事实浮出水面。
(上图为查获假证)
“拔出萝卜带出泥”造假团伙“覆灭”
随后,办案民警“按图索骥”,一举打掉了一个私刻公章制作假证的团伙。
(上图为查获的伪造印章)
据文某交代,他一直从事办理贷款业务,本人并不会制作假证,而是通过微信找到卖假证的人,共同合伙伪造证件。
(上图为查获的伪造印章)
经查,自2016年8月以来,一旦有人在文某手上办理贷款业务,如果在证件方面遇到困难,文某便与卖假证的人联系,伪造所需证件。截至案发文某制作假证20余张,民警在文某及其团伙住处查获伪造公司企业印章15个。
伪造印章、身份证会咋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文某及其团伙其他成员,因涉嫌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自 句容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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