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采用伪报品名的方式,将在国内购买的硅铁以电解金属锰的品名报关出口,非法谋取利益,两年多时间共偷逃应缴税额2348万元。8月22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至2016年6月,被告人黄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逃避海关监管,以每票150至200元人民币的费用,通过国内进出口公司邮寄给其的报关委托书、金属锰出口许可证原件、加盖了进出口公司印章的空白纸张等材料,将实际货物为硅铁的单证,制作成金属锰进口所需的发票、装箱单和合同等材料,连同报关委托书、金属锰出口许可证,交给报关公司通过伪报品名报关出口的方式,在防城港口岸将硅铁伪报为电解金属锰,向海关申报出口,共走私出口硅铁12370.2吨,偷逃应缴税额共计人民币23480457.76元。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提单、合同书、扣押清单、清点过磅记录、海关进出境货物化验鉴定书、证人证言等证据。
公诉人: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12370.2吨硅铁伪报成金属锰向海关申报出口,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3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黄某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对其中部分走私货物的事实认为证据不足,控辩双方进行充分辩论,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该案经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另行宣判。
记者:罗广勋 凌北峰 吴凰汇 赵日友
记者:刘嘉 陈伟 正鹏 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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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采用伪报品名的方式,将在国内购买的硅铁以电解金属锰的品名报关出口,非法谋取利益,两年多时间共偷逃应缴税额2348万元。8月22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