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几天,河北省邯郸涉县广播电视台发布了一则新闻,只有几百字,不想引起了轩然大波。当地人张某某网上发帖,吐槽医院食堂价高量少难吃,结果被当地城关派出所拘留。当地警方称,张某某被处罚的原因是“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在成为热点后,邯郸警方回应称,原处罚决定“适用法律不当”,已经撤销,并要求派出所所长停止执行职务,对办案民警调离执法岗位,责令派出所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就几句话,为啥成热点?
先来聊这则引发争议的新闻稿,其实不过几句话,大致意思是:8月17日, 城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百度涉县贴吧、搜狐网、微信群等网络传播以“涉县新医院餐厅质差、价贵、量少,还是人民的医院吗?”为标题的帖子,然后警方查到发帖者是张某某,接着就有了大家众所周知的一幕。
这起事件,为啥能引起这么大的反应。其关键点是:不管这人的动机为何,他只是很寻常的一次生活吐槽,在每个人的生活中,这类吐槽不知道有多少次。
这次事件,同样是一次网络事件,它的传播途径是网络,之后警方“顺藤摸瓜”,依据也应该是张某某在网上的留言。
▍张某某的网上吐槽
两者一结合,那这事就成了:“今后,还能不能网上打差评?”网络购物几乎成了全民行为,对网商打差评,甚至吐槽几句,差不多人人都做过。于是,这问题就成了“网上给商家打差评,会不会被拘留?”
这种天然“自带流量”的事,只要能传出来,想要不火爆,都实在太难,倘若大家对一家食堂的饭菜不满,都不敢发到网上,都要冒着被拘留的风险,那岂不是太可怕了?所以新闻稿中短短几一句话,转眼间就成了社会热点。
警方回应,两次刺激热点
凡是出现了社会热点,只要当事方迅速给出合理的解释,一般来说,热点还会自己消失。但当地警方之后的回应,偏偏又加了一把火:他们称张某某“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当地警方的说法,显然是认为张某某散布谣言,而他们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款。这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可以拘留,但张某某可没说“医院食堂在饭菜里下毒”啊。
▍当地警方公布的张某某照片
扰乱公共秩序,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23条中也有。这条不是关于谣言,而是指冲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里去闹,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也可以拘留。但问题是:张某某只在电脑上吐吐槽,他没去医院食堂门口闹。
张某某所做的事,其实就是吐槽,这种主观评价,遍地皆是。他说食堂不好吃,也不过一家之言而已,说的人发牢骚,听的人笑一笑,和扰乱公共秩序毫不相干。
退一步说,就算医院食堂觉得不符合事实,那侵犯的也只是食堂的名誉权,应该由食堂到法院去,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更何况,食堂后来解释时,也承认有涨价。所以无论怎么看,这种民事纠纷都不该归公安机关管,这个县的公安局倒好,硬是一脚插了进去,自己抢着“扛锅”不说,还把这当“政绩”,可见当地公安局政策把握、执法水平等方面待提升之处相当多。
在调查之后,这个县公安局的上级邯郸警方的回应,也颇有不足之处。一般调查,发布的内容也就是调查结果,对涉事人员进行处理等信息。邯郸警方偏偏还要加上一段话,称发帖人张某某曾参与经营县医院旧址食堂,新医院搬迁后,因未中标新食堂经营权而心有不满,所以才在酒后发布了“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的信息”。
但正如前面所说,张某某发帖动机究竟为何,和这起事件毫无关系。就算张某某确实心怀不满,发布的信息“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这也是医院食堂和张某某之间的事,应该由他们自己来解决,要么私下和解,要么去法院。公安机关都不该将私人事务纠纷、民事纠纷,当成公共事件来处理。
如果说在此之前,这起事件之所以成为热点,是因为当地警方“办错了事”的话,那到现在还在延烧,和邯郸警方回应中这段“多余的话”不无关系。因为它传递的信息中,包含了当地公安机关的处罚虽然“于法无据”,却“事出有因”的意思。
生活中,怎样把握吐槽?
其实,不要说私人承包的医院食堂,就算对政府机关,公民都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合理地进行“吐槽”,都是法律所允许的。这起事件的根源,就在于当地警方手“伸过了界”。
但已阅君要提醒,即便如此,吐槽不等于辱骂,更不等于造谣。
像在去年,江苏省常州市武进警方在网络上发现一个叫“妞妞公正严明6688”微博账号每天都在不停地转发辱骂交警的内容,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共发了4000多条,言辞激烈恶毒,带有侮辱性,说的话非常恶毒,像“常州武进交警干的畜生勾当,应该一家死光光,留着祸害人民”等。
▍辱骂江苏省常州市武进警方的微博
后来一查,发现这人因为他儿子骑电瓶车时,和一辆汽车发生碰撞,交警认定双方责任相同。他心里不舒服,专门申请了微博号,申请了微博号在网上宣泄,结果因侮辱他人,被拘留10天。
编造谣言,那当然也会受到处罚。像前段时间,山东省蒙阴县发生了一起车祸,1人死亡,4人受伤,结果有人造了一段话,说死了7人,让不少人怀疑政府瞒报。之后这个造谣的人被拘留5天;像在前段时间,湖州22年前的凶杀案告破,成为热点。万没想到,这种“热点”也有人来“蹭”,这人自称是目击者,描述了所谓的“内幕”,被公安机关拘留10天。
其实,对于网民而言,不辱骂、不造谣,本身就是应有的素质,不算什么高要求,毕竟网上不是法外之地。同样,不但网民们要守法,政府部门也要守法。河北这个派出所滥用法律,消息一传出,转眼间就受到处罚,派出所长被停职,不就提供了一个侧面的明证吗?
这种守法不但要体现在网上,也要体现在网下,网下辱骂人、造谣,因此被处罚的例子,更是举不胜举。总而言之:大家都守法,严守界线,不要逾越,不就没这么多事了吗?
河北男子吐槽医院食堂被拘留,小事为何成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