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袁兆辉 通讯员 赵青梅)7月6日,记者从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朔城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审理法官应当事人申请,给双方当事人出具了该市首份离婚证明书。
据朔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梅介绍,以往通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离婚,没有离婚证,只能使用判决书或调解书来证明当事人双方已经离婚。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中,经常有涉及当事人个人隐私的内容,如夫妻离婚原因、详细财产状况等。但在实际生活中,当事人在办理户口、购房、出国、贷款等相关事务时,需要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就只能拿出法院的裁判文书来证明离婚事实。这样极易造成当事人的隐私信息泄露。
据了解,朔城区人民法院是我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试点单位,为更好地适应改革要求,朔城区人民法院将在今后的实际审判过程中,按照当事人提出的要求,为当事人办理离婚证明书。
当事人只要向承办法官提出申请,经过法院核实,当天即可领取离婚证明书。
本报讯(记者袁兆辉通讯员赵青梅)7月6日,记者从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朔城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审理法官应当事人申请,给双方当事人出具了该市首份离婚证明书。据朔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梅介绍,以往通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离婚,没有离婚证,只能使用判决书或调解书来证明当事人双方已经离婚。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中,经常有涉及当事人个人隐私的内容,如夫妻离婚原因、详细财产状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