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严管理干部,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创建了把“建立工作目标”“岗位责任”“正向激励保障”“负向惩戒约束”集中在一个考核体系里的“四位一体”管理体系。
该院对全市两级院干警实行日记录、周调度、月考核、季述职、年测评精准精细考核管理。
日记录,即干部职工将自己每日工作完成情况(含工作量、质量、效果等)和日常履职情况简明扼要填写在考核纪实手册上(办公一体化平台系统建成后将每日工作情况录入系统),作为考核的基础资料,以此强化干部日常管理。
周调度,即分管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按层级对分管考评对象每周履职尽职情况进行督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目标任务。
月考核,即各部门在精准定岗的基础上,根据每个岗位的职责要求设定量化测评单,确定2至3项能体现岗位基本职责的核心硬性指标进行每月量化测评。
季述职,即每季度结束后,于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开展季度述职测评工作。市院班子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县级干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含政治部、反贪局、反渎局、预防局副职)及各基层院检察长向市院党组述职;各部门组织干警进行部门述职。
年测评,即市院市管干部参加由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年度民主测评,其他人员参加由市院组织的年度民主测评。
为落实“四位一体”从严管理干部机制,该院同步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信息考核系统,运用大数据方法,从严管理队伍。市检察院对违反考勤纪律的干部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和通报。“遵义掌上检务”信息化管理系统,要求全体人员每日在系统内记录并公示工作日志。对每个岗位设置体现岗位基本职责的核心硬性指标,由系统每月进行量化测评。通过从严管理队伍,着力整治机关不良作风,推进“当日事当日毕”“谁主管谁负责”深入人心,工作效能明显提高。
根据定岗定责情况,由部门负责人制定本部门工作质量考评标准,由分管领导制定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质量考评标准。通过考评指标能量化的要量化,完善“辛苦指数”考核办法。通过干部考核、评优评先时公示相关人选的“辛苦指数”,以此考察和评定考评对象完成工作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把考评结果作为评先选优、奖惩、晋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为从严管理干部,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创建了把"建立工作目标""岗位责任""正向激励保障""负向惩戒约束"集中在一个考核体系里的"四位一体"管理体系。该院对全市两级院干警实行日记录、周调度、月考核、季述职、年测评精准精细考核管理。